公务员辅导专家-莫恒全

发布时间:2018-06-21 16:54 | 编辑:恒全教育 | 610 次浏览
​ 莫恒全教授个人简介  莫恒全,广西师范学院教授,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并担任广西区直行政学院客座教授。长期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兼任中国应用写作研究会常务理事、广西写作学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文心雕龙》研究、文体学研究及应用写作(含申论写作)研究,先后为本、专科班、留学生、硕士研究生开设讲授《基础写作》、《应用写作》、《文书学》、《秘书学》、《旅游文秘》、《文心雕龙导读》、《实用文体研究》等课程。...

​ 莫恒全教授个人简介

  莫恒全,广西师范学院教授,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并担任广西区直行政学院客座教授。长期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兼任中国应用写作研究会常务理事、广西写作学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文心雕龙》研究、文体学研究及应用写作(含申论写作)研究,先后为本、专科班、留学生、硕士研究生开设讲授《基础写作》、《应用写作》、《文书学》、《秘书学》、《旅游文秘》、《文心雕龙导读》、《实用文体研究》等课程。目前在国内各种期刊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的著作、教材15部,其中独著或主编8部,副主编3部,参编4部。先后主持和参加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广西教育厅立项科研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等课题研究,曾获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广西本科院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和二等奖。

  莫恒全教授自2000年开始即关注《申论》的教学与研究,成果丰富,先后主编《申论题解与写作技巧》(2009.8)、《申论解题方法与写作指南》(2011.1)、《申论解题方法与写作指南》(修订本,2011.8)、《逆袭申论》(2015.9)。其中,《申论解题方法与写作指南》(修订本,2011)被实践证明是既适用于国考又适用于地方省市公考的好教材。10多年来,其《申论》考试的辅导教学善于抓住规律,深入浅出,不猜题,不押题,自成体系,效果显著,多年来一直被多家培训机构争相聘请,被誉为广西《申论》考试辅导的“权威专家”、“首席辅导专家”,深受广大考生欢迎。

  从2012年开始,莫恒全教授是“恒全教育”独家特聘的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不再为其他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上课。

  莫恒全教授申论教学辅导通过率高

  《申论解题方法与写作指南》效果优异

  2010年底至2011年初,广西大学行健学院组织本校07级学生(应届毕业生)开办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莫恒全教授以《申论解题方法与写作指南》(第一版)为基本内容先后在该校两个公务员考试辅导班授课,教学效果优异。据该校统计,第一个辅导班的学员于2010年底参加国考,考试通过率87.5%;第二个辅导班的学员于2011年春参加17省、市、自治区联合举行的“省级联考”,考试通过率91.2%。

  教学辅导实践证明,《申论解题方法与写作指南》注重方法技巧,注重申论的特点和规律,不猜题不押题,是一本既适合于国考又适合于多省、区、市“省级联考”的优秀申论辅导书。当前,2012年地方各省市公务员考试即将拉开序幕,相信《申论解题方法与写作指南》(修订本)出版发行之后,将是广大报考公务员的学子的福音!

  


  


  热烈祝贺广西师范学院教授、恒全教育独家特聘专家——莫恒全老师主编的《应用写作教程》(第五版)2013年13日11月正式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凡一年来已经在广西区直行政学院参加公文写作班的学员,欲进一步学习提高者,今后可在新华书店购书!本教程可作为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录用考试的参考用书,特别是公文部分、事务文书部分及申论写作部分,考生亦可将此书用于平时工作学习中的备考资料!一本好书,一生的财富,快收藏吧!

  附:莫恒全教授申论考试研究论文选登

  1. 申论命题的变化趋势、规律及应试对策

  2. 谈谈强化申论的论证能力

  3. 由《申论》考试反思我国高校的素质教育

  申论命题的变化趋势、规律及应试对策

  (《应用写作》2006年第2期)

  申论作为公务员考试的重要科目,近两年来的命题有了变化的趋势。这些变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申论的考试内容、形式,对于多角度、多侧面地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为国家选拔合格的管理型人才,显得非常必要。而分析申论命题的变化趋势,掌握其中的规律,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对于考生同样显得十分必要。

  一、近年来申论命题形式的变化趋势

  从多年来国家、地方公务员考试的申论试题看,可以发现近年来申论命题显示出两个重要的变化:

  (一)命题模式的多样化

  在2000年至2002年的三年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申论试题,往往按照“三段模式”来进行命题,即人们常说的“概括”、“对策”、“议论”三大部分。然而,这种“三段模式”不久就被打破了。从2003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及一些省市公务员考试的申论试题,都先后出现试图打破“三段模式”的倾向。即:由命题的“三段模式”变为“两段模式”或“四段模式”,呈现出命题模式多样化的特点。

  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申论试题只有两个部分:“对策部分”,明确规定的题目为《关于减少事故保证安全的建议》;“议论部分”,不写议论文,而要求写成“讲话稿”。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申论试题也只有两个部分:第一,要求“认真阅读给定资料,概述‘我国汽车工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第二,要求以“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身份”,写一份“关于我市交通拥堵情况的报告”。在西部,2003年广西地方公务员考试的申论试 题也展现出改革变化的风采——试题只有两个部分:第一,要求“用200字左右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列举各种现状”;第二,要求自拟标题,“针对给定资料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并加以论证”。在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东部,地方公务员考试的改革变化之风也自然相当强劲。2004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的申论试题,在给定资料之后要求考生写四篇作文:第一篇,用150字对材料进行分析概括;第二篇,要求写400字,题目是《别摁下了葫芦起了瓢》;第三篇,以政府官员的身份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要求写500字;第四篇,以1500字的篇幅对有关对策进行论述。

  (二)文体类型的多元化

  过去的“三段模式”,主要是要求写成议论文体。而现在,要求写成的文体已多种多样。比如,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申论试题,其对策部分要求写成一份“建议”。这种“建议”,实际上就相当于“意见”这一公文文种;在议论部分,它要求写成“讲话稿”,这又是另一种应用文体。又如,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申论试题,第一部分要求概述“我国汽车工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这实际上就是将给定资料“改写”成说明文;第二部分,要求以“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身份”写一份“关于我市交通拥堵情况的报告”,这又是要求以公文的形式来进行写作。

  申论试题中文体类型的多元化,表明申论试题已不再局限于议论文一种文体,而是越来越倾向于应用写作能力的考察。一个公务员所应具备的写作能力,不是一般议论文的写作能力,更不是文学创作的能力,而主要是应用写作的能力。因此,在申论试题中突出考察应用写作的能力,更能贴近公务员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

  二、近年来申论命题变化的规律

  2003年以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的试题,虽然在命题的模式、所要求的文体方面都有很明显的变化,但是,这些还是“万变不离其宗”。只要能够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掌握规律,完全可以适应这些新的变化。

  (一)关于命题模式变化的规律

  由申论命题的“三段模式”变为“两段模式”或“四段模式”,似乎令人扑朔迷离,其实这仅仅是表面的变化,在本质上并没有变化。

  “三段模式”应是申论命题的基本形式。申论考试,与高考作文考试大为不同。高考作文,除直接命题之外,最多是给出一二百字的阅读材料,由考生阅读材料之后抒写自己的认识和感受。而申论考试所提供的给定资料,就不仅仅是一二百字的阅读材料了。它的给定资料长达三千字左右,头绪众多,事件纷繁,时空跨度大,给考生展现了一幅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画面。申论考试要求考生所写的文章,不是那些抒发个人情怀的文学作品,也不是那些谈论个人认识和体会的文章,而是针对给定资料所反映的有关社会问题谈论治国之道、安邦之策!在这些给定资料之后,“三段模式”的命题,一般是按照“概括部分”、“对策部分”、“论述部分”三个步骤提出申论要求的。通过申论考试,可以测试出考生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可谓一石三鸟!

  “两段模式”或“四段模式”,则不过是“三段模式”的翻版。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申论试题属于“两段模式”,虽然只有“对策部分”和“论述部分”,但是,对给定资料的分析概括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没有对给定资料进行准确的分析概括,就不可能有效地提出对策,也不可能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深入论证。2003年广西地方公务员考试的申论试题只有“概括部分”和“论述部分”,也属于“两段模式”,但是,它同样需要考生针对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否则,“论述部分”无从谈起。可见,所谓“两段模式”,不过是在“三段模式”的基础上或隐含“概括部分”,或隐含“对策部分”而已。而“四段模式”,则少不了“概括部分”、“对策部分”和“论述部分”,只不过在此基础 上又增加了文种的考察而已。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申论命题模式无论如何变化,都离不开对考生进行分析概括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的考察。“概括部分”、“对策部分”和“论述部分”是互为关联的三个环节,缺一不可。“概括”是提出“对策”的基础,“对策”是进行“论述”的依据,“论述”则是正确地进行“概括”和提出“对策”的必然结果。

  (二)关于文体类型变化的规律

  曹丕说得好:“夫文本同而末异”。据此考察申论命题所涉及的文体,便可抓住其中的规律。可以这么说,即使是议论文或是“建议”、“讲话稿”、“报告”以及其他文体,也都离不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进行论述这三个方面的内容。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文体类型不同,写作过程中对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就不能平均使用笔墨,需要有主有次,有轻有重。

  关于“建议”。“建议”性的文体,严格说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中“意见”这一文种。在申论试题中,要求写一篇“建议”性的文体,这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它只是名称的变化,没有内容上的变化。因为,“建议”就是“对策”,“对策”也就是“意见”。在“建议”中,同样需要针对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把有关“对策”拿出来。而要拿出“建议”、“意见”,又免不了要反映情况、进行议论。不过,这种“建议”、“意见”,并不需要像议论文那样展开深入的论证。

  关于“报告”。“报告”属于法定的公文文种。行政公文“报告”的主要用途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在申论试题中以“报告”的形式写作,就需要认真分析概括给定资料以便“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同时要谈到一些相关的认识,当然也需要议论。

  关于“讲话稿”。“讲话稿”虽不是公文,但与公文一样同属于应用文体。与“讲话稿”相近的文体,就是“演讲稿”。不过,“演讲稿”并不在乎说话人的身份,领导人物可以“演讲”,一般人物也可“演讲”。“讲话稿”、“演讲稿”都是为了进行宣传和鼓动的,都需要进行议论,发表意见和主张,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讲话稿”、“演讲稿”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议论文。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讲话稿”、“演讲稿”的受体是听众,需要特别注意现场气氛,注意讲话人与听众的感情交流、互动,而一般的议论文的受体是读者,就不必突出现场的气氛和感情的交流、互动。

  关于其他相关文体。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试题,第一部分要求概述“我国汽车工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这就是“改写”,把原来散乱无章的“给定资料”整理成一篇文章。所“改写”成的文章,不是说明文,便是调查报告,也都属于应用文体。

  一般来说,“改写”有四种不同的方式和要求:①改写文体形式。即把某一种文体改成另一种文体,如把诗歌改成记叙文或散文,把新闻材料改写成说明文或调查报告等。②改变作品的人称。即把原作的第一人称变为第三人称,或把第三人称变为第一人称等。③改变作品的主人公。④改变作品的情节顺序,如将顺叙变为倒叙,将倒叙变为顺叙等。

  在以上四种“改写”中,只有第一种改写适合于申论考试。因为,申论考试,需要考生申述治国之道,需要的是经国济世的文章,而不是什么抒发个人情怀的文学作品。申论中的“给定资料”,一般是各种新闻材料(或曰调查材料)的无序组合,要求对它加以整理,写成说明文或调查报告,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而要把“给定资料”改写成说明文或调查报告,也同样需要进行分析概括,也需要在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和主张。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申论试题中不管所写的文体是议论文还是其他文体,其实也都是万变不离其宗。它们都需要分析概括,都需要提出对策,都需要进行议论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只不过是文体不同,在内容方面有不同的侧重罢了。

  三、适应当前申论命题变化的对策

  要适应当前申论命题的变化,考生必须注意打好基本功。这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掌握辩证思维方法,提高分析概括能力

  分析概括能力是应对申论考试所必需的第一项基本功。不管申论命题是“三段模式”还是“两段模式”或“四段模式”,这种分析概括能力都是必须具备的。从历年试卷分析,分析概括能力的强弱对于申论考试的成败关系重大。分析概括不准确,所提出的对策必然产生偏颇甚至失误,致使后面的论述也将成为空谈或“乱谈”。而要提高分析概括能力,就必须掌握辩证思维的方法。

  辩证思维,或曰逻辑思维,是我们分析一切事物的科学思维方法。要正确地分析概括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离不开辩证思维的方法。申论的给定资料,往往是一系列材料杂乱的无序的组合:其中有主要材料,也有次要材料;有与主要问题关系密切的材料,也有关系不大甚至是无关的材料;有性质相同的若干个材料,也有性质并不相同的其他材料。如若 掌握辩证思维的方法,就能够准确地合并归类,就能够区分主次,从而有取有舍,最终能够准确地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二)重视应用写作,熟悉和掌握应用写作的知识与技巧

  从历年申论的考卷分析,考生的应用写作能力往往比较差,这就暴露了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教育“重理轻文”、“重文学轻应用”的弊端。不少人认为,文学写作能力强,应用写作就不在话下。这是相当错误的观念。学理工的不重视人文知识,学文学的不重视应用写作,是导致考生应用写作水平低下的两个重要原因。进行应用写作,需要人文知识的积累,更需要掌握应用写作的知识和技巧。

  应用写作有着文学写作不可替代的特点和规律。从古到今无数事例证明,擅长小说诗歌写作的,不一定能够胜任应用写作。应用写作在文种的选用、材料的取舍、格式的限定、语言的运用等方面,与文学写作大相径庭。若以文学创作的手法来进行应用写作,所写出来的应用文,将可能会非驴非马,贻误工作。仅以公文标题为例,它的写法与一般议论文乃至文学作品的标题就很不一样。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公文标题必须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完整的公文标题,一般是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事由)、文种三个部分组成的。而议论文和文学作品的标题就不受这些限制,它们追求的是灵活、变化,因而标题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果按照议论文和文学作品的写法来拟制公文的标题,那就不符合要求。一个人的应用写作能力如何,仅从公文标题的拟制中便可看出端倪。因此,不重视应用写作,不熟悉和掌握应用写作的知识和技巧,那就很难在公务员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

  谈谈强化《申论》的论证能力

  (原载《人事天地》旬刊,2009年3月中旬刊,总第101期)

  这些年来,不少青年学生经常向我求教《申论》的写作问题。从他们根据历年《申论》试题所写的《申论》习作看,我觉得强化《申论》写作的论证能力是当前有意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青年普遍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申论》标题的拟定与中心论点的提出

  动笔时先拟好标题,是强化《申论》论证能力的首要一环。有些人写完正文之后,才回过头来匆匆忙忙地补写标题,这不是“画龙点睛”,而是很不好的习惯。连标题都没有确定就被动下笔,足见作者心中无数,具有很多的随意性,其作文的质量自然就不敢恭维。

  《申论》的标题并不排斥“生动”,但这种“生动”必须建立在“准确”、“鲜明”的基础上。如《挤掉广告中的“水分”》,这个标题不仅准确鲜明地表达了治理虚假广告的观点和主张,且由于采用了比喻,变得形象生动了。但是,许多人为追求所谓“生动”,盲目套用文学作品标题的写法来拟写《申论》的标题,结果弄巧成拙,适得其反。例如《广告雄风》、《广告的遐想》、《雾里看花 水中望月》等等,既不体现论述的范围、论述的对象,不体现中心论点,也与2006年广西《申论》给定资料的内容格格不入。

  在《申论》的标题中点明中心论点,更值得提倡。许多人对于标题的拟制漫不经心,根本没有随之考虑中心论点的问题。因此,作为《申论》写作的强化训练,我以为最好将拟制标题与确定中心论点同步进行。将确定的中心论点作为《申论》的标题,让标题直接体现中心论点,既完成拟题的任务,又鲜明地体现《申论》的中心论点,同时又使作者确立全文论述的“主心骨”,可谓“一石三鸟”,何乐而不为?像《必须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治理力度》、《让消费空间没有 “蛀牙”》之类,就是值得借鉴的好标题。

  二、《申论》论证的重心与结构的安排

  把握好论证的重心,才能确保《申论》的质量。许多《申论》习作常有两大毛病:或者在绪论部分长篇大论,而本论部分所论述的“对策”却只占较少的篇幅,致使文章结构“头重脚轻”;或者在本论部分用大量篇幅分析若干“原因”,而在结论部分仅仅简单地罗列若干条“对策”而已。这两种偏向,都因为结构失调而使有关“对策”无法得到深入的论证,因而降低了《申论》作文的质量。

  “对策”应是《申论》论述的重心。这些“对策”,应当在本论部分充分展开并得到深入论证,因而必须占有大量的篇幅。《申论》当然需要分析“原因”,但是,“对策”的提出与“原因”的分析应当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不是生硬地将“原因”的分析与“对策”的提出分割成为互不相连的两大部分。

  有人说,《申论》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本论部分用大量篇幅分析“原因”是必然的。这种认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存在很大的片面性。提出某个“对策”之后,如果没有分析之所以提出这一个“对策”的“原因”,这些“对策”将“言之无据”,成为空洞的说教。因此,在《申论》的结尾部分孤零零地罗列一些“对策”,是缺乏深入论证的表现。要避免这种毛病,就应当在本论部分以这些“对策”为分论点,充分组织论据材料,并深入加以分析,以保证“言之有据”,最终做到“言之有理”,令人信服。

  三、《申论》的论据选用与论证的深入展开

  为完成篇幅为不少于1200字的《申论》,很多人常为《申论》作文的论据而苦恼。论据从那里来?的确是《申论》论证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申论》作文,应重视对给定资料的利用。有人担心,采用给定资料作为论据,将可能被视为“照搬材料”。这种担心没有必要。一个人不可能事事亲历,因此从间接途径索取有关信息资料是理所当然的。况且,根据命题要求,《申论》本来就需要“针对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论述的,为什么就不能从给定资料中选取论据呢?因此,我们大可不必放着给定资料中的大量材料不用而长吁短叹。

  许多人选取和运用给定资料,方法不当,需要纠正。若直接引用,要注意少而精;若间接引用,则略具大意而不必拘泥于原文。还必须明确,在一个层次的论证中,同样存在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完整过程。仅仅提出论点而无例证,论述就会空泛;提出论点之后,若只是罗列论据而不进行分析,那就是观点和材料的简单相加,犯了“照搬材料”的毛病。若提出论点、摆出论据之后进行必要的分析,揭示论点与论据之间的必然联系,这种论述将会深刻有力。假如每个层次的论述都能这么写,《申论》的质量就有了保障。

  (莫恒全教授主编的《申论解题方法与写作技巧》简介、《应用文写作》简介、《应用写作教程》简介另见“服务中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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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全教育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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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覃韦初 莫恒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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